2010年3月21日 星期日

數位時代-三月份

標題:Opera 拉攏電信營運商向蘋果嗆聲, page 28-29

心得:Opera 看出了廠商開設軟體市集風潮,而對各家廠商來說開發小遊戲、軟體都不是難事,而難處理的部分是如何將開發的東西能在各種平台上進行,因此 Opera 建立了各種 Widgets,由於這些 Widgets 所開發出的東西都具有跨平台、跨裝置的特色,因此各家廠商所開發出來的東西便能在各種作業系統使用,也就是說只有你手機有瀏覽器,都能從網路上抓下這些應用程式來使用,所以在擁有了這樣的技術後,便能創造對開發者、消費者、電信營運商三方受益的局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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疑問部分:
1) 文章提到 Ericsson 和 Opera 合作推出 Ericsson eStone,因為他們兩個合作所以E電信商所開發出的軟體都會上傳到Ericsson eStone,那若其他家廠商使用Opera的技術,他們所開發出的東西也需要上傳到Ericsson eStone嗎? 還是自家的營運網站就可以?

2)第二個問題跟第一個問題有些關聯,就是文章中有一段提到:協助電信營運商他們自家的應用程式商店,藉此增加獲利的管道,所以若第一提的答案是不用上傳到 Ericsson eStone,那就是透過消費他們的技術向電信營運商收費了喔?

3) 第三個問題也跟第二個問題也有些關聯,文章中說到:對電信營運商的收費大體來自兩方面:一是應用程式平台整理體決方案授權費,這裡的授權費只的就是使用他們的技術費用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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